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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石見清裕著《唐の北方問题と国際秩序》
韩昇
2004-05-22 06:53:18 阅读 次
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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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の北方問题と国際秩序》(石見清裕著,東京汲古書院,1998年2月,7+565+26,14000日圆)
唐帝国的国际性及其对外关系的研究,大有日渐加强的趋势。1995年,吴玉贵先生翻译出版美国学者谢弗的名著《唐代的外来文明》,为其一斑。但应指出,国内对此领域的研究并不平衡,唐朝与西方的交往历来受到重视,本世纪初敦煌文书的发现更激发学者的研究热情,硕果累累。相形之下,唐朝与东亚各国关系的研究则要清冷得多。其实,唐朝文明最具国际深远影响的无疑是形成东亚文化圈,直到今日都堪与西方文明相抗衡,以至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教授专门著书立说,提出颇有争议的“文明冲突论”。可以说,全世界都在关注东亚,不论是作为新兴工业国家,还是作为未来多元化世界之一极,东亚的潜力及其影响都是巨大的。东亚国家也都积极对东方传统文明的遗产进行整理,试图发掘出更多适用于现代化的资源。东方文明的研究,在国际上是第一等的“显学”。 在日本众多的东亚文明研究中,石见清裕先生的这部专著《唐の北方問题と国際秩序》别具一格,代表着中年一代的研究风格和学术视野,在许多方面突破以往的研究框架,取得丰硕的基础性成果。 《唐の北方問题と国際秩序》一书正文三编十四章,外加《导言》、《附章》和《总括》三章,共十七章,洋洋洒洒,四十余万言。三编题目分别为《唐朝建国与北方问题》、《从新出土史料看唐代突厥人(Türk)的生存形态》和《唐朝的朝贡规定与国际秩序》。第一编探讨唐朝建国与匈奴费也头、玄武门之变前夜的突厥问题、突厥拥立杨正道与第一帝国的解体、唐朝对待突厥遗民的措施和唐朝对异族内附的规定等五个问题;第二编探讨开元十一年《阿史那施墓志》、天宝三载《九姓突厥契苾李中郎墓志》和开元十二年《阿史那毗伽特勤墓志》等三通墓志;第三编探讨唐边境州县接待朝贡使者的规定、交杂的禁止--关于朝贡使节入京途中的规定、鸿胪寺与迎宾馆、蕃望制度、外国使节谒见皇帝仪式复元和宴请外国使节仪式等六个问题。从细目不难看出作者精心的总体构想,亦即从南北朝民族斗争与融合中形成的北方中国人入手,研究胡族在隋唐新政权下的位置,进而探讨唐朝所面临的北方问题。当唐朝成功地打垮突厥第一帝国而实现对突厥的羁縻统治后,作者便把目光转向突厥人如何融入唐朝体制,研究唐朝对北方各族的羁縻体制。这些要素共同构成唐朝“国际化”的特征,因此,作者便在第三编全面研讨唐朝对各国使节入朝的规定,从进入唐朝边境到沿途行进、在京待遇、觐见皇帝仪式,直至归国赐赠,从空间上再现了使节在中国活动的全过程。而在时间上,作者的研究正好涵盖了南北朝后期的民族融合到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目的在于深入探讨唐朝的“国际性”。 唐朝的“国际性”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首先,从历史的阶段性发展而言,隋唐与秦汉有显著区别:秦汉王朝的任务是将各民族及其文化统一到汉族与中国文化中来;而隋唐王朝的任务则是在汉族向南方拓展、胡族大量流入北方的情况下,把这两股力量融合起来,汇聚为开创新时代的动力。从文化构成上看,隋唐文明乃是中国固有文化与印度、波斯乃至西方文化的大融合。因此,隋唐帝国的“国际性”在时空的深度和广度上远远超过秦汉,是中国经历民族大融合之后形成的世界性发展,由此可以给隋唐帝国进行历史定位。 其次,唐朝“国际性”的深厚根源,在于数百年间民族的大融合,生活习俗的相互渗透,这种影响之深之广,尚需要我们更进一步的研究。以前,我们经常谈到隋唐文化的世界性影响,近十来年,不少学者关注胡族文化对隋唐的影响,对生活习俗等方面的研究更多些。其实,隋唐制度的建立,本身就包含大量的胡族因素,而这些因素因制度的固化而造成更为深刻持久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其表现出来的“国际性”形式追溯其制度的渊源,由形式而揭示本质,克服孤立的、就事论事的现场研究的盲点和片面性,使得唐朝制度文化的研究得以深化。 第三,唐朝“国际性”的民族融合基础,决定了其文化的包容性、制度的广泛适应性和柔韧性,而为周边国家所向往和接受,由此形成唐朝的国际秩序原理。因此,以中国文明为内核的东亚世界,其内在机制与特点也应从唐朝的“国际性”去找寻。这并不是说唐朝文化单向地风靡于世,实际上,东亚世界复杂的方面还在于周边国家自主地融入汉文化圈中,共同建构东亚的文明。因此,唐朝“国际性”及唐朝礼仪制度在东亚适用过程的研究,是把握东亚文明的钥匙。 显然,“国际性”不仅是隋唐帝国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且是具有根本意义的本质存在。脱离了这一点,缺乏对世界史的深切了解和综合比较,唐朝的特质便难以把握,唐代历史文化的研究也难以深入,其片面与局限性都十分明显。当然,这种了解必须是深入的而不是皮相的,否则将造成更多的混乱。例如,我们今天使用的不少术语,如“封建”、“庄园制”等等,是近代从日本翻译西洋学术著作中转引进来的,不了解这些术语的内涵,把均田制和日本的班田制、隋唐的庄园与日本幕府时代的庄园、唐律与日本所谓的“律令制国家(时代)”简单比较,混为一谈,会把学术研究导向莫名其妙的地方。那么,石见先生是如何展开研究的呢? 在第一篇前三章里,作者首先提出为何李渊在向长安进军时分封三子为陇西公、敦煌公和姑臧公的疑问?从地域和民族史角度进行分析,太原与灵州为拱卫长安最重要的战略地域,李渊据有太原,故其欲获得关中为根据地,势必要确保灵州。李氏虽自称出自陇西,但其对河西一带的控制却有赖于河西的窦氏,亦即其妻家势力。经过对窦氏家世的爬梳考证,可知李渊太穆皇后窦氏一族原属于匈奴费也头之纥豆陵氏,以后广泛分布于五原、北河西方,一部进入河西,为东西各种势力不可忽视的存在。李渊祖父李虎为西魏平定灵州曹泥时,与费也头结下深厚关系,故李渊建唐当初对三子的分封,目的在于确保对河西的控制。由此揭示南北朝以来胡族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巨大作用,唐朝就是胡汉共同创建的王朝。 因此,北方民族问题对唐朝尤为重要且敏感。这一点,以往的研究注意得不够,就以“玄武门之变”而言,无论从“关陇集团说”到“士庶斗争说”的解释,都忽视了北方突厥南下的关键性背景。突厥的压力,一再引起唐朝内部的战和争论与对立,甚至迫使朝廷考虑迁都。关于此事的记载,《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是不同的,作者对其异同做细致比较,看出五代与宋人在民族问题上立场的差异,从而为揭示“玄武门之变”真相拂去史家留下的尘封,引入至关重要的国际关系因素,说明当年李世民是如何利用突厥南下的机会,坚持强硬的抵抗政策以证明自己的正确与才干,因势利导,发动政变夺取国家政权。 唐朝建立,对突厥具有战略的影响。在隋末重新崛起的突厥,一定要利用中国的分裂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因此,它一直介入中国北方群雄的争斗。武德三年拥立隋炀帝嫡孙杨正道于北方战略要地定襄,表明突厥已经抛弃刘武周,也与唐朝处于全面敌对状态,是其政策的一大转变,亦即以复兴隋室为号召来确保突厥的优势地位。而其内部则是可贺敦隋义城公主(启民、始毕、处罗、颉利四代可汗之妻)推行的复仇政策,以操纵国政。唐朝离间突厥成功,亦因利用了突厥内部对义城公主路线的不满。 以上三章,作者着重探讨了唐朝的民族融合特性及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而接下来的两章则进一步从制度上深入研究唐朝民族融合的具体形态。 贞观初,唐朝成功地打败突厥第一帝国,众多突厥遗民内迁,为了安置这些人,唐朝专门设立“六州”。然而,这“六州”究竟在何处?作者整理各家之说,逐一考证,不仅对“六州”的地理位置提出新见,而且探明其时代变迁,即由贞观七、八年塞内、外六州发展到贞观二十三年定襄、云中两府下的十一州,而后,随着羁縻州府制度的瓦解,突厥遗民改隶于当地诸州。此过程的探讨,使得唐朝羁縻州制度的具体形态清晰地显现出来,即由单于大都护府--左右厢都督府--羁縻州构成的上下统属关系。羁縻州下的突厥降户,保持着原有的部落的组织与生活形态,既隶属于诸州都督,又于部落内部受氏族首领的统领。在《新唐书·食货志》的记载上,“降户”似乎与“番户”无异,其实,“番户”指的应是附贯或内附后所产子身份。 身份的规定,与赋役负担有直接的关系。内附民降附之初,在赋役上受到优待,可谓众所周知。其实,各种优待的规定既多且复杂,诸如“复十年”、“复三年”、“丁税银钱”和“输羊”种种,每一种在税收规定的对象上不可能相同,其制订的依据也不一样,况且今日所见的规定条文不全,且有不同条文混为一体的情况,故作者充分吸收近年来唐代财政史和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的新成果,一一作了解答,对于唐代财政史的研究亦多有贡献。 第二篇的三章,是对四通新出土墓志铭的研究,目的在于探讨胡族在唐朝体制下的真实存在形态。阿史那施是处罗可汗嫡子郁射设之子,郁射设率部众内附后,封右屯卫大将军,尚可怜公主,并获太宗敕书慰问,颇享殊荣。其子阿史那施在唐朝任右屯卫翊府右郎将,娶汉人赵氏为妻,一生平安。阿史那施之子阿史那哲官任左骁卫翊府中朗将,育有五子。祖孙三代,内附后都在京城任职,享受荣华。 契苾李中郎,铭文称他出自“九姓突厥”,为“西北番突厥渠帅之子”,但从其姓可知是铁勒族人,归唐后获赐皇姓“李”,天宝三年善终于长安藁街宅中,由鸿胪寺以礼安葬。 最后一通的墓主阿史那毗伽特勤是突厥颉利突利可汗的曾孙。唐高宗晚年,单于大都护府发生突厥反叛,阿史那毗伽逃归唐朝,以后历任唐朝将领,宿卫京城,出征突厥默啜,担任游奕使绥御边疆,颇受信任与重用。唐朝的蕃将,是学术界关注并多有研究的问题,章群先生的鸿篇巨制《唐代蕃将研究》是其代表,石见先生的视角稍异,侧重于体制性质的研究,用以说明唐朝羁縻政策对唐朝边疆安宁的作用,长安社会的胡俗浸淫,更重要的是通过内附胡人对唐朝的忠诚,揭示唐朝的“国际性”特质及其制度内含的胡族要素。 这三篇的附属成果,是对《大唐实录》、“九姓突厥”和“九姓铁勒”的考证。尤其是后者,历来是学界众说纷纭的难题,其中,有学者推测“铁勒”与“突厥”所指相同,薛宗正《突厥史》第75-76页就认为:“后世所谓的异姓突厥部落几乎都是改头换面的原铁勒、高车旧部”。石见先生的考证,用确凿的铭文考古对此做出证明,对今后突厥史的研究颇有意义。 第三篇的六章,完整考察外国使节从进入唐境到完成使命回国的全过程,再现当年世界性都城长安五彩缤纷的国际交际舞台,让人从中领悟到唐朝国际关系的规定性是如何贯彻的。 首先探讨的是外国使节进入唐朝边境的规定,作者罗列各种中国史料,详加解释,并与日本的相关规定作比较,还引用空海致福州观察使书,着重探讨后述日本遣唐使是否携带“国书”问题。接着探讨的是使节通关规定,上京途中享受的利用驿传、支给程粮等优待以及禁止与唐人“交杂”的义务。使节到达京城后,鸿胪寺的接待、宾礼的解释、鸿胪客馆和礼宾馆的职能和沿革,使节蕃望、食料供给及其它供给品、私畜的抽换、贡品的估价、蕃使意外死亡的葬恤和归国过所的签发等具体事务,作者都逐一进行了细致的研讨。最为重要的是后三章关于“蕃望”的审定,外国使节谒见唐朝皇帝仪式和宴请外国使节仪礼的复元。 最后,作者专门附加一章,概观唐朝对朝贡与外贸的管理,法律有关外国人居留的规定,魏晋隋唐的北部边疆。显然,这是一部颇有雄心的著作,作者将日本近半个世纪对东亚国际关系探讨中的“册封体制论”、“羁縻体制论”乃至“朝贡贸易”等各种理论溶为一炉,试图从具体存在形态到法制形态进行多视角、全方位的探讨,把隋唐时代的东亚世界具体鲜明地勾勒出来,将国际关系的外部考察推进到内部机制的深层研究。 独特的研究,只有富有个性的学者方能完成。石见先生是我所交往的日本学者中给人印象至深者。早在1991年我于日本箱根唐史年会上发表《桑田研究》时,石见先生就已对《开元礼》宾礼部分进行研究,到1998年杭州“遣唐使与东亚文化交流国际研讨会”上,他发表的仍是唐朝皇帝接见外国使节仪礼复元的论文,所搜集的案例和研究的深度,让人赞叹不已。独特的视角与其知识结构密切相关。石见先生原是早稻田大学商学院毕业生,出于对学术的执着追求,他选择了冷门却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历史文化研究,把自己献给了学术。为此,他远离名利,只担任早稻田大学的非专职教师,以便把全付身心投入研究,令人感佩。宽厚的学养,孜孜不倦的学术追求,还体现在他对文献的考订与解释上。掌握丰富的资料和对史料精审的考辨是文献学的基本要求,前者容易做到,后者就不那么容易了,但却是对研究者真正的考验:到底是我们在驾驭史料,还是史料在左右我们。本书许多篇幅是对史料逐字逐句的解读和对典章制度的诠释,表现出作者对精确掌握史料的刻苦追求。这样做几乎是把自己的真实水平裸露于读者面前,显然,作者是真诚希望有人与之共同研讨,故笔者也将读后感坦陈一二。 本书存在若干错字,且不论。作者对个别词语的解释与考证,似可进一步完善。例如,第59页注33“迳入其国”,作者以为须作“取近道直接进入”解。“迳”本意为路径,《玉篇》虽有“近也”义项,《大汉和辞典》以《文心雕龙·奏启》:“李斯之奏骊山,事略而意迳”作例解,但《汉语大字典》与《汉语大词典》均作“直捷”解,较贴切。而在“迳行”、“ 迳进”以至此处的“迳入”,“ 迳”都为副词,只有直接的意思,故“取近道”乃作者的理解,不宜径作译文。138页引《白氏六帖》:“北至突厥、靺鞨,并为入蕃,余为绝域”,译文将“入蕃”拆开来解释,“入”作为动词。此处的“入蕃”与下文的“绝域”对应,意即突厥、靺鞨归为入朝蕃国一类,再远者就属于不必朝贡的“绝域”国家。因此,“入蕃”似作法规术语解为妥。258页解释“长安县龙首原”之“原”不是指平原或原野,而是指高平的山。“原”是陕西一带特殊的地形,如凸起的高地称“土原”等,这种地形为日本所未见,故译文的解释不一定全面。 以上所举各例,多为词语微妙特殊的用法,作者的解释不能说有多大的错误,但多少给人有点“隔”的感觉,说明完全把握外国语言习俗的难度。因此,第三篇第二章关于“交杂”的考证便可以理解了。在这一章里,作者花费相当力气考证《唐律疏议·卫禁律》“越度缘边关塞”条疏议所规定的“蕃客入朝,于在路不得与客交杂”,根据唐律中的“交关”具有“交易”含义,以及禁止与外国人私相婚姻的规定,考证“交杂”具有“交易”和“婚姻”(以及男女交往)的意思。其实,交关用法甚广,如交关诸侯或内官为重罪,就没有交易的意思。交杂就是交往、杂处(混杂),交往可以是经济的,也可以是政治的,还可以是一般的交往,因此,这类考证意义不大。至于将交关同走私贩卖兵器,杂处同《职制律》有关“漏泄大事”规定相联系,指出禁止“交杂”具有防止泄露国家机密的意义,颇有见地。但因此质疑唐朝的国际性,则似乎将问题的性质提升得过高。只要有关国家安全的规定没有超越合理限度和滥用,则国际性与国家安全法规应是不同范畴的问题。再开放的国家都会有基本的保安法规,不足为奇。说不定如同日本《延喜式》所见到的,禁止与外国使节“交杂”还有防止社会弊端暴露给外人的用意,当然,还应包含对使节人身安全保卫的善意。 书中大篇幅讨论日本使节是否向唐朝递交“国书”问题。作者对此颇下工夫,从入关到朝见仪式等不少场合有出具国书或“国信”等规定,认为各国使节都提交国书,惟独日本使节从来不提交国书,还能经常出入唐朝京城,参加朝见仪式,难于理解。故倾向于日本使节是向唐朝提交国书的。作者的考证严密而合理,可以首肯。实际上,制造日本使节在唐朝不遵守法度、如出入无人之境任意驰骋的奇怪问题,出现于日本锁国以后狭隘的民族主义高涨的时代。哪怕是被引为根据的空海《为大使与福州观察使书》也证明入境通关必须具备身份证明与“国信”,至于当时日本对唐朝的仰慕与尊重,溢于言表,就以空海的上揭书启为例,其中称:“是以我日本国常见风雨和顺,定知中国有圣,……故今我国主顾先祖之贻谋,慕今帝之德化,谨差太政官……奉献国信别贡等物。”既明言朝贡,却故意不具国书以激怒唐朝,真不知此等咄咄怪事如何能想象出来。本书以坚实的考证,在此问题的研究上取得突破。 总之,石见先生的这部专著,是不可多得的好书,从研究视角到具体成果,都给人以启迪和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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